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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文章提到强奸罪的量刑幅度问题:【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请问李波律师,你这个标准是哪里定的?如果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请注明出处。还是有些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这样掌握?
问题来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2009-12-22 10:18 咨询人:e122214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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