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敲诈勒索罪 >

郭鹏军犯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的幕后黑手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郭鹏军犯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的幕后黑手是谁? (2008-10-12 22:58:36)

标签: 杂谈

                                <原创>

 郭鹏军、郭鹏伟、李海军、韩忠怀赌博、敲诈勒索一案经过2008年  月日和200年8月30日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尘埃落定,洛川县人民法院以(2008)洛刑初字第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郭鹏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被告人郭鹏军退赔被害人刘建仓9000元人民币。

    被告人李海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郭鹏伟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韩忠怀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3天。

    该案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鹏军、郭鹏伟、李海军、韩忠怀于2005年冬至2006年3月份,和晁永刚(在逃)、马宏彬(在逃)六人组织宋某、郭某、马某等人先后在洛川县交口镇枣园村、杨舒乡西月村、田河村、洛川家园宾馆组织多人多次聚众赌博;2005年冬的某天晚上,被告人郭鹏军、郭鹏伟、马宏彬和被害人刘某在洛川县杨舒乡刘某岳父家赌博,期间郭鹏军因未放出款,便以骰子有问题为由殴打刘某,随后又将刘某用车拉至洛川县县城一宾馆内非法拘禁,以此敲诈刘某现金10000元。

    具体案情:被告人郭鹏军、郭鹏伟二人是同胞兄弟,哥哥郭鹏军在洛川县林业局上班,弟弟郭鹏伟是延安第一中学保安,兄弟二人各自的家庭、生活其乐融融,可二人不甘现状,雇佣被告人李海军、韩忠怀和至今在逃的晁永刚、马红彬六人于2005年冬至2006年3月先后在洛川县交口镇枣园村、杨舒乡西月村、田河村、洛川县家园宾馆等多处多次组织赌场,聚集宋某、郭某、马某、薛某等累计100人次以上聚众赌博。每次赌博都是郭鹏军组织,其弟郭鹏伟负责开车拉人和帮忙叫人等,李海军在赌场负责给郭鹏军记帐,韩忠怀负责摇宝(揭碗),赌博过程中有的参赌者输完赌资或者没有赌资参赌,郭鹏军暂时高息借给他们,这就是郭鹏军和那些赌徒们说的放板,利息规则是借1000元只给900元,另外100元算做利息风险当场扣除,也就是民间流传的“一九剁头”。

    在每次赌博前郭鹏军都要到场宣布赌场纪律,要求大家不要大声喧哗、吵闹等,还有如果那个参赌者借钱了在赌博结束后不能将现金带出赌场,如果发现赌资不符,怀疑那个参赌人藏匿了赌资,而不归还借款,郭鹏军便会指派他所雇佣的人把参赌者带到另一个房子,据参赌者们说那是郭鹏军专门为自已在赌场隔壁租往的房子,平时郭鹏军谁也不让进去,参赌者们怀疑房子里按有机关指挥,雇佣的人把参赌者带到郭鹏军的房子,有时甚至采取暴力脱光参赌者的衣服,强行进行搜身,另据20多位参赌人证实,郭鹏军他们几个人每次在赌博过程中参赌者每摇五六碗,他们几个就要收取一碗的钱,大约在2000—3000元,常常是以收取灯头钱及水费等为借口,他们不敢不给,他们都很害怕郭氏兄弟二人,因为常年在这兄弟二人组织的赌场赌博,借了他们不少赌债,大部分人都在几万元以上,如果他们敢反抗,郭氏兄弟二人就会威逼他们还钱,而且每次郭氏兄弟二人要钱都是拳打脚踢,有的人已被迫流落他乡,至今都不敢回家,他们还不起,只能忍气吞声。郭鹏军每次组织赌场,叫他们去赌,他们如果不去,就逼迫还钱,每次不得不去,可每次都是输,从来没有见那一个人赢过。

    另外,郭氏兄弟二人于2005年腊月的某一天,在洛川县杨舒乡李家湾村李某家参赌时,郭鹏军放板没有放出,郭鹏伟参赌也输了赌资,兄弟二人就羞恼羞成怒,以赌博的骰子有问题为由,和同来的马宏彬三人将杨舒乡永乐村村民刘某拳打脚踢,强行用车拉到洛川县城一旅舍内拘禁起来,使用暴力向其索要五万元。几经讨价还价后郭答应让刘某出1万元才能了结此事。后调解人刘某的哥哥不得不放弃对郭鹏军1000元的债权,郭才允许刘某再打了一张9000元的欠条后才放了刘某让其回去找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