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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

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一、什么叫过失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二、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一)过失重伤与意外事件...

二审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人身伤害犯罪往往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然而在刑法中,针对他人身体而实施的犯罪有多种,而且也多使用暴力并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如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取证罪、抢劫罪等。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只要刑法对此另有规定,则不能以伤害罪论处。

二审故意伤害罪辩护词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二审终审制有例外吗?

两审终审是什么意思,二审终审制有没有例外?请看下文分析。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

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一审审判的案件,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审程序问题;中...详细

二审故意伤害罪辩护词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刑事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自诉案件如何处理?请看下文。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还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作了以下补充规定:审理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如果发现刑事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均有错误需依法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上诉、抗诉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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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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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所谓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性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等。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则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住宅不受侵犯等。

重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什么是结果加重犯,哪些犯罪属于结果加重犯?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与该行为性质不相一致的严重结果,法律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

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

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限于基本犯罪为故意,而于所发生的加重结果为无认识,但有预见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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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关于“入户抢劫”行为如何认定?

一、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因发生法定的严重情节而被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情节加重犯的犯罪构成是与基本犯罪相比有所不同的加重的犯罪构成,但它并未发生犯罪构成的根本变化,仍然依附于基本犯,并非独立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