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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入室)罪成功辩护为敲诈勒索罪
其次,被告人马X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于立功。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马X的行为应认定为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马X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被告人马X是从犯。本案中,马XX首先形成犯罪故意,召集马X等人商议,在马XX的提议下又去找帮手。马X在5月10日这起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要小于其他被告人,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应认定为从犯,根据本条第二款,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马X犯敲诈勒索,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四、五项(立功和从犯规定),如果被告人悔罪情形好,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免于刑事处罚。
四是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发破案经过》和《抓获材料》显示被告人马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马X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后能积极认罪,态度较好。
综上所述,被告人马X敲诈勒索一次,应以敲诈勒索罪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采纳辩护人抢劫罪名不成立的辩护观点,不采纳关于被告人马X另外两次不成立犯罪的观点。判处被告人马X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