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1、你好。取保候审只是变更了一种强制措施,案件确实没有结案。建议立即委托律师全力用心办理。也就是说由在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变更为在家候审。 2、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为你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内有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国家政策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4、本律师处理过类似的一些案例,可为你提供一些这方面的经验。如果需要可来电详谈。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