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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红宝马“碰瓷”10次 涉嫌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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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10:00 来源:经济法眼
所属专辑:BTV《经济法眼》
简介:
开红色宝马车跑婚庆的翟健,先后10次拿宝马车“碰瓷”,以车辆碾压石子将宝马车挡风玻璃崩坏为由,殴打受害人索要或抢得财物。昨天上午,翟健因涉嫌抢劫罪,在大兴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去年8月16日至11月17日,翟健驾驶红色“宝马”车,在大兴西红门镇、京开高速等处,10次碰瓷,以宝马车的挡风玻璃被他人驾驶的车碾压的石子崩坏为由,使用言语威胁索要钱财或使用暴力殴打他人抢得财物。据悉,翟健共抢到手机1部和7000余元。
翟健解释说,“我就是想让人给点钱,能给就给,不给就算了,没有故意殴打人也就是推推搡搡”。他的辩护律师称,翟健每月能挣七八千,碰瓷只是为了挣点小钱,且犯罪情节轻微,应认定为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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