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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专题整理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贪污罪的犯罪数额起点是多少

一、贪污罪的犯罪数额起点是多少贪污罪中的犯罪数额起点是涉及到贪污罪的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问题。 1979 年刑法中对贪污罪没有规...

挪用公款罪专题整理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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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专题整理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

一、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根据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我们可以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款的使用权。

(二)客观方面: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款和特定款物。特定款物指的是刑法典中规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款物。

应该注意的是,除了这些特定款物包含物之外,公款仅指的是资金,而不包括其他公共物。本罪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区别于挪用特定款物罪,因为后者需要归其他公共目的使用。

那么,什么才是挪用公款行为呢?我国刑法典第384条的罪状中进行了列举,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详细

挪用公款罪专题整理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认定挪用公款罪,主要是从挪用公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上着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体包括: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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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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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挪用公款罪是什么,构成特征有哪些,怎么量刑?

一、挪用公款罪是什么(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包含三种行为:(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详细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什么是《刑法》上的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一、什么是《刑法》上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