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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辩护,免于刑事处分

为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辩护,免于刑事处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4-08 10:55:43    文字:【】【】【】

摘要:

张淑臣律师代理顾某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在莱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顾某系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帮企业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因他人利用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赵某被检察院指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张淑臣律师出庭为其做无罪辩护,一审判决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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