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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
年关将近,人心思归,憧憬合家团圆的温馨正慢慢开始润着每个人心里最柔软的部分。然而因正当防卫杀人的庞胜斌同学却仍旧羁押在冰冷的看守所,身陷未知的恐惧之中。案件原本并不复杂,基本情况就是小庞被骗入传销集团,意欲脱身而遭受多人围攻,奋而反击,失手击毙一人。
事件发生之后,小庞迅速报案并在其后向公安局自首,11年3月21日被刑拘之后羁押至9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小庞和作为辩护人的笔者原以为案件到此无论如何会有一个了结,但令我们始料不及的是检察院竟然在庭审完毕后要求补充侦查。这直接导致小庞被继续羁押。笔者心里深感不平,以往多次遇到此种经历,皆感非常无奈。不少的刑事案件,在开庭的时候或者开庭结束之后,公诉机关发现其起诉事由被辩护人以扎实的证据和有力的法律推理否定了以后,便开始采取致命的一招:补充侦查。这样,相信很多刑辩律师都和笔者有相同的感受,即之前为该案所作的努力有可能因公诉机关补充侦查而付之一炬。
对于庭审完毕后的补充侦查,笔者仔细查找法条,不知是资质愚钝还是年老力衰,始终未能找到相应的规定,能够找到的只是含糊其辞的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