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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取烟分神撞死行人 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获缓刑
开车取烟分神撞死行人 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获缓刑
2014/1/1 12:29:05
裴晓兰
原标题:开车取烟分神撞死行人 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获缓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某开车时伸手到副驾驶位置取烟,结果将路边行人撞死。近日,通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6月3日下午5时20分许,43岁的李某驾驶黑色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通州区某路段时,因犯烟瘾伸右手取副驾驶位置的烟盒,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将站立在道路西侧的56岁的袁女士撞倒。事发后,李某电话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但袁女士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受审时,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意,称其忽视交通安全,致无辜路人死亡。他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5万元,被害人家属表示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李某自首,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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