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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平广东佛山原南海区发改局副局长私分国有资产罪获刑5年
杜志平广东佛山原南海区发改局副局长私分国有资产罪获刑5年
2011-09-15 来源:四川刑事律师网 浏览次数:0
杜志平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南海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将储备粮当成了自己和单位的生财工具,通过虚报、夸大上报储备粮等手段,违规发放现金1700多万元,他个人从中分得50余万元。近日,南海区法院一审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杜志平有期徒刑5年。
杜志平现年62岁是原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南海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储粮中心)主任。
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杜志平在储粮中心向政府申请财政储备粮补贴的过程中,虚假、夸大上报储备粮数量和不按期轮换储备粮,骗取部分财政储备粮补贴。
资金放到了下属公司的账上,杜志平便指使相关人员从粮油总公司、食品公司、南海区粮油贸易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截留收入,以不入正账,虚开购货发票的手段套取储备粮补贴款和公司经营资金。
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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