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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贩卖毒品罪律师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8日 国家地区   中国» 广东 » 广州

发布人 庞助理 公司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8室 网站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邮件  dongfxl2011@126.com 手机  13632444782

电话   86-020-87691603--818 QQ   用户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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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匹配 番禺区贩卖毒品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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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 157 21415闫律师

QQ:132 646 735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1、1108室

 

闫嫣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法、民商法、婚姻家庭法复合型律师,特别以刑事辩护特长。

 

实践证明: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及时介入,对案件的正确走向有重要影响,是最好的聘请辩护律师的时机。

1、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经办案件公安以及其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2、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但是非常担心亲人在看守所生活的状态,担心亲人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住的犯人欺负等,那么家属唯一的办法只有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人。因为,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人,了解犯人所涉及的罪名为犯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
其实早一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人,对犯人来说可以缓解紧张绝望的情绪,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对家属来说可以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以便于为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3、家属虽不能会见到嫌疑人,但为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正常营养及日常生活所需,可以每月给他存300-500元的生活费。存钱地点位于看守所的服务大厅

4、委托律师,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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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贩卖毒品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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