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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物证的提取与送检.ppt

物证的提取与送检 物证及物证分析的概念和作用 物证分析具有重要作用: 物证提取与送检中存在的问题 物证提取的程序不完全合法; 现场勘查中物证的提取应遵循的法律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察检验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规则》 如:“现场勘察时勘察人员必须邀请见证人”,“对于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一律应详细填写提取物品清单,并请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 物证提取与送检中存在的问题 物证的提取与包装不合乎规范;危害性表现为:容易造成检材的相互污染;易引入其它人为环节,形成案中案;失去证据的法庭效力。 送检人所持委托鉴定手续不全;“受理案件的范围应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送检人不了解案情。 物证的移交去向不明确。 物证的搜寻和发现 一、常见生活用品的提取 如鞋袜、手套、烟头、纽扣、火柴、纸张等。首先要进行拍照固定,详细记录提取情况,然后放入纸制物证袋或塑料袋中保存。(有追踪条件的,要注意嗅源的保护) 二、纺织物检材的提取 (交通肇事、盗窃、强奸、纵火、爆炸、凶杀等案件现场多有存在) 线、绳类:注意保护线绳的断头、接口和结扣处情况。 纺织品类:注意纺织物上口袋、袖口、裤脚处残存物的提取以及附加斑痕的保护(油痕、漆痕、血迹)。 纤维类:应用镊子夹取或用胶纸粘取后贴于洁净玻璃上,不能对折,再放入物证袋中保存。 三、油漆、涂料、油脂斑痕或金属残渣的提取 1、首先在痕迹检验的基础上确定取样部位。 2、不能只取表层漆,应将包括腻子和底漆在内的所有漆层均匀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