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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明日被执行死刑 中国早已不是东亚病夫

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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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2月28日《人民日报》)

  “感动中国,感动你我,这世界有爱才转动;感动你我,感动中国,这世界有爱才永恒。”唱起《感动中国》这首歌,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中央电视台倾力打造的一个精神品牌栏目——《感动中国》。

  央视《感动中国》已经连续举办多年,这个节目向观众推出的每一个人物身上,都有一种让人感到心灵震撼的精神力量,《感动中国》因此也被媒体誉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

  不久前,在央视举行的《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颁出了一个特别奖,这个奖给了“湄公河10·5案专案组”。颁奖词为:在这个世界上,不管在哪一个角落,中国人的生命与尊严永远至上,永远得以维护。

  这个颁奖词,自然把中国人的思绪带回到了最为恐怖的那一天——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

  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迅速抽调20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中方积极倡导下,中老缅泰四国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当时,东南亚各国警方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开展大量侦查工作,组织多次围捕行动,终于成功抓获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尤其是糯康在老挝被抓,宣告了“10·5”案成功告破。

  “10·5”案成功告破,告慰了逝者及家属,维护了我国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我国政府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和能力,也树立了国际警务和司法合作的典范,有力打击了跨国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湄公河流域安全。

  之后的这几个时间值得铭记:2012年11月6日,昆明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同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院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今年2月22日,昆明中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今年3月1日,糯康等四名被告人将被送上西天。

  糯康等人领死,彰显了中国人的生命与尊严永远至上。中国同胞工作和生活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们的正当合法权利尤其是生命安全必须受到保护。中国早已不是“东亚病夫”,而是巍巍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一位巨人。每一位中国同胞,都是这位巨人的儿女,祖国儿女的正当权益在任何地方受到不法侵害,祖国一定会为我们撑腰壮胆,一定会为我们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