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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可以构成诈骗罪

作者:章福阳  时间:2011-01-10  浏览量 577  评论 2     

余崇地销售伪劣产品案

──虚假诉讼可以构成诈骗罪

【裁判要旨】

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恶意串通等手法,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案例索引】

【案情】

公诉机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忠荣、洪官迪犯诈骗罪,被告人徐冬平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蒋忠荣的辩护人辩称本案被告人伪造借条,企图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占有他人财物,属于诉讼欺诈行为,不宜作为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

一、被告人蒋忠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计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洪官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计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徐冬平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