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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敲诈勒索罪辩护的关键以对犯罪的人索取财

原文地址:作者:西安刑事案件律师

敲诈勒索罪辩护的关键――以对犯罪的人索取财物为例

敲诈勒索罪辩护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看索取财物的目的是否合法,二是看索取财物的手段是否合法。

目的是否合法,是确定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索取财物时索取人对被索取人有民事上的债权,那么就可以做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辩护。

手段是否合法,是确定是否使用了“敲诈勒索的手段”;如果索取人的索取手段是合法的,即便使被索取人产生了恐惧,也不是敲诈的手段。

下面以对犯罪的人索取财物为例,具体说明上述问题:(案例一)

一、索取财物目的是否合法

很明显,如果

比较疑难的案件,就是类似上述案例中的的情形,如果

在上述案例中,

比如,

如果

这种情况下,C索取赔偿没有合法的理由,索取的目的即为非法,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索取财物手段是否合法

在上述强奸案例中,

在上述强奸案例一中,如果

三、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1、索取目的合法、索取手段也合法――典型的无罪辩护

在上述强奸案例一中,

在上述强奸案例五中, C以刀具相威胁,是目的合法但手段非法,因为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侵犯B财产权,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控制了B后为及时扭送、报警,剥夺了B的人身自由,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

3、索取目的不合法――量刑辩护

在案例三和案例四中,这种情况下,已经无所谓手段合不合法的问题, C都是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指控证据确实、充分,律师无法做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只能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进行量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