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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我老公把人额头打伤,伤口大约5公分左右。法医鉴定为轻伤。4月26日我老公被拘留,拘留15天被逮捕。逮捕以后才和对方达成和解,并赔付了医药费等各种费用,那人伤的其实并不重,只是缝了几针,不到1个星期就出院了。对方已经同意和解,并向检查院递交了谅解书,民事诉讼不予起诉。现在检查院已经把案件移交到了法院,我想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了,公诉到底能不能撤销?能不能不判?案件送到法院到开庭审理会有多长一段时间?我老公现在人还在看守所,如果开庭需要很长时间是不是应该先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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