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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嫌犯罪名释义之十八至二十二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本罪不以危害后果发生为构成要件,即只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不论所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是否发挥作用、发生危险、造成危害后果,都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指违反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法规,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人员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我国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到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所谓“情报”,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一切不被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损害我国利益的情况、资料和消息。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指从分裂国家出发,制造社会动乱,挑动民族对立,煽惑、鼓动民族仇恨、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含标语、口号、书籍、传单等)、手势、动作等公然煽惑、鼓动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哄抢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哄抢的是重要军事物资;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重要特定物资;哄抢珍贵出土文物;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大数量的哄抢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哄抢行为造成了公私财产巨大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由于哄抢行为造成火车停驶、轮船停运、大中型企业停产、大中型超市停业;由于哄抢导致人员伤亡或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先放火、杀人、伤害或赶走、吓跑财物主人或看管人再行哄抢等。例如,在“7·5”事件中,先砸坏超市、店铺门窗,再哄抢超市、店铺内的商品,最后又放火烧毁超市、店铺,就属特别严重情节。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罪名释义:

7·5嫌犯罪名释义一: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

7·5嫌犯罪名释义二:打砸抢行为分三罪

7·5嫌犯罪名释义三:故意伤害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四:故意杀人罪

7·5嫌犯罪名释义五:抢劫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六:放火罪

7·5嫌犯罪名释义七:破坏交通工具

7·5嫌犯罪名释义八:故意毁坏财物罪

7·5嫌犯罪名释义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二:窝藏罪和包庇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四、资助恐怖活动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五: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7·5嫌犯罪名释义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