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强奸罪 >
单凭被害人无性防卫能力的鉴定结论可否认定被
[]
黄高伟律师
电话:
回复时间:2012-5-5 18:00:01
在作性的自我防卫能力(简称为性自卫能力)的评定时,一般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妇女被评定为有或部分(削弱)性自卫能力。然而,也存在被评定为无性自卫能力的复杂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4月26日发出《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指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请参考
点击进入黄高伟律师网>> 解答积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