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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被刑事拘留,但是否被判刑要看拘留后的侦查情况。 对于盗窃案,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除了犯罪主体方面的条件外,主要看一下几点:一是盗窃的数额是否达到量刑起点标准;二是是否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