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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抢劫罪量刑标准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

一、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1)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2)入户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

湖北抢劫罪量刑标准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盗窃自己家里或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是也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际操作时,对家庭成员也会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湖北抢劫罪量刑标准湖北女老板集资诈骗四百余万元,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湖北女老板集资诈骗四百余万元2007年5月,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被告人鲍某(女)委托鄂州市天正代理工商事务所代理公司注册登记,用虚假的银行凭证鲍某注册成立了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期间,担任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鲍某,以自己承包的工程缺乏周转资金为由,用高息为诱饵共骗取徐某等17人非法集资款482.3万元。

2009年7月31日中午,被告人鲍某谎称请客吃饭,从受害人陆某处骗得人民币1万元,后一直未还。2010年11月中旬,因资金链断裂鲍某携子女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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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抢劫罪量刑标准湖北涉黑团伙非法敛财无恶不作,黑社会犯罪如何量刑?

湖北涉黑团伙非法敛财无恶不作2003年以来,被告钟祥市胡集镇杨店村人汪某1通过发放工资、提供资助等方式笼络人员,并逐渐形成了以汪某2、敖某某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5年,为了开采泉口村的红土山磷矿,汪某1指使汪某2和敖某某让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以村里的名义阻挠投资方刘某某进行磷矿开发被拒。

同年8月,红土山开始生产磷矿石,汪某1伙同汪某2、刘某某决定借泉口村换届之机把胡某某的村支书换掉,并在选举前请部分村民吃饭、抽烟公开拉选票,导致胡某某落选,向某某当选村主任兼书记,汪某2被选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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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盗窃罪3至10万量刑标准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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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2013盗窃罪3至10万量刑标准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什么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有以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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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盗窃罪3至10万量刑标准盗窃罪有哪些特点,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一、盗窃罪有哪些特点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盗窃犯罪案件多;重大案件多;重刑案犯多。2、盗窃价值数额增大。3、盗窃犯罪的目标或对象发生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