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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06年度热点法制新闻案例分析3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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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06年度热点法制新闻案例分析3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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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15:27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法院报》2006年度热点法制新闻案例分析30例
《人民法院报》2006年度热点法制新闻案例分析30例
很有可能会用来做07司考论述及案材料的哦!
自带酒水可收服务费 餐饮质量有问题赔偿不超一倍
“云南餐饮规范”引发公众讨论
餐饮协会: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收费,属企业经营自主权,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餐饮质量出现问题不超一倍的赔偿规定与法律、法规并不冲突
消费者协会:谢绝自带酒水就是霸王条款。经营企业售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如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餐饮企业有权拒绝或接受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如果允许自带,有权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在餐饮企业吃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等问题,最高赔偿不超过菜品实值、短缺食品价款的100%。”这样的两条规定是经云南省商务厅批准、近日刚刚试行的《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试行)》中的第五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大致内容,这两条规定被不少媒体放到了抢眼位置。
“云南的‘餐饮规范’出来后,自带酒水要收服务费了!中消协不是早就认定‘谢绝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了吗?消法第四十九条不是明确规定吃饭出了质量问题、缺斤短两等问题要向消费者‘双倍赔偿’吗?”规范出台后网上批评声四起。
不少餐饮企业以为自己有了可谢绝自带酒水、对自带酒水者可收取服务费的尚方宝剑。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是否谢绝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对自带酒水者是否要收费,这是餐饮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问题,并没有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这位负责人并不认同消协对“霸王条款”的解释,他认为自带酒水有损餐饮企业的利益,餐饮企业有权可以接受或是谢绝,这应该是餐饮企业的合法权益,合情又合理。
关于餐饮质量出现问题的赔偿,这位负责人说,他们起草文件时参阅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法律、法规并不冲突。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王秘书长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中消协及各地消协对“谢绝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的认定有理有据,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向企业设置格式条款”,和商场打出的“商品售出概不负责”一样,“谢绝自带酒水”同样是经营企业向消费者设置的格式条款,同样就是霸王条款。王秘书长还说,消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企业售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如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当然有权利要求双倍赔偿。
由于遭到公众及消协的质疑,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也意识到了第八十二条确与消法相抵触。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上行法有明显抵触的条款最终肯定要修正,协会出台的这一条规范还处于试行期,至于“餐饮企业可有权谢绝自带酒水、对自带酒水者餐饮企业有权收取合理费用”的规定是否会废止,还得吸取各方意见后进一步研究。
本网昆明9月5日电
最高法院欲强化涉农案件执行保障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先予执行
本网北京9月5日讯 记者倪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出台《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当事人农副产品货款产生的支付欠款纠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
《意见》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五类情形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除上述支付欠款纠纷和拖欠工资或劳务报酬纠纷两种以外,另外三种情形分别为:因假冒伪劣农用物资造成损失,农民要求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涉农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其他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情形。
《意见》还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的事实清楚,经承包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部分裁定先予执行。但应采取一定措施确保工资、报酬发放到位。《意见》还规定,因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等特殊情况需要快审、快结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审理,及时裁判。确有必要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意见》还规定,要认真做好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保障胜诉农民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农民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不预收申请执行费用,该笔费用在执行财产清偿债务后予以扣取。被执行人也是农民当事人且经济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申请适当减免。
《意见》同时规定了八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要坚决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利用职权截留、挪用、侵占国家涉农财政补贴、农业生产投入、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征地补偿资金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等各项农业救济款物,侵占农村集体和个人财产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黑恶势力团伙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犯罪;利用“”等方式的赌博犯罪;破坏选举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其他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农村社会治安或者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
以程序正义消解“实体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