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受贿罪 >
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界定
受贿罪量刑标准界定
【名词解释】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相关阅读
受贿罪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商业受贿罪量刑标准详解
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界定
《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 【受贿罪量刑标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应更低
本文介绍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应更低,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是一种商业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是滥用了公权力,所以说,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标准应当低一些,比如可以考虑起点设为2000元。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全文
● 【受贿罪量刑标准】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本文介绍了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全文
● 【受贿罪量刑标准】受贿罪量刑标准的补救与完善
本文介绍了受贿罪量刑标准的补救与完善,把情节与数额加以分列,实行“二元制”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改革商业受贿罪量刑立法的首要问题。从有关本罪的司法解释与实践看,数额为治罪标准的唯一性已悄然所有改变。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全文
●受贿罪咨询
受贿5万以下自首退赃单位担保取保技术骨干法院判决时能够免予刑事处罚吗
赵秦律师[上海-卢湾区]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就算不能免于刑事处罚,也能为你争取缓刑。
姚金星律师[上海-虹口区]
如果公安立案的话,查明确有犯罪事实的话,不会因为退赃而免于处罚,但是有可能是缓期。欢迎来电垂询。
成安律师[四川-成都]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受贿罪量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