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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修改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守则,也是履职的保障,必须时刻铭记、自觉践行。

  代表委员们认为,好的作风是防范腐败的利器,坏的作风则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也要注重源头防范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密织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

  作风建设挤压腐败空间

  党员干部作风好不好,影响民心向背,事关事业成败。代表委员们认为,各级党员干部要在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同时,切实践行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以坚定不移的思想信念、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正确行使权力、坚决远离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从出台“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整治“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一系列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带来了干部作风和官场风气的明显好转,也大大挤压了奢侈腐败的空间。过去一年,中央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

  代表委员表示,要在干部选拔、培训等环节注重党性修养和道德素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各类腐败行为。

  权力清单将带来震慑力

  代表委员认为,防范腐败,要靠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也必须加强权力的公开透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之前,力争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全国人大代表、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经济研究室主任杨宗亮认为,“三公”经费只有更加透明化,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才能真正确保“三公”经费规范使用,同时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说,对于决策的程序、结果都应及时公开,加强公开了,很多事情就无法私下运作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加强公开提出了不少举措,比如,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等,这必将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带来震慑力。

  建议调整有期徒刑上限

  代表委员认为,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腐败现象,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瞄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在立法、司法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让各类腐败行为“无处藏身”。“贪污、受贿十几万元和数百万元,犯罪数额相差很大,所获刑期却差别不大,这主要是因为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可适用的量刑幅度过小,不利于从严惩治腐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联合30名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现行刑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建议调整有期徒刑上限及相关规定,修改贪污罪、受贿罪在立法层面以具体数额为定罪量刑主要标准的规定,以从严惩治腐败。

  (原标题:代表建议修改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