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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一)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4小时后死亡。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十一岁
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专家访谈
记者:近期,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你是怎么看待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的?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从公安部统计的数字来看,十五六岁犯罪的比例并没有这样惊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现在80年代,到现在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态势,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并没有大幅增高的趋势,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占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并且一直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所以说从比例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并未比过去增加。
但在这个数字下我们也应该考虑这样的事实: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是很高的,而现在的青少年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占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从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这个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确实有增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