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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15年前我们乡有一处废弃卫生院的房屋,那处房屋后来卖给了我们那的一个村书记,后来我家又从村书记那买了4间房子,当初说是4间房5千块钱,我们家给了他1千,因为我舅家那时候开的饭店,而这个村书记在我舅那欠的有饭钱,我家剩下的房钱就用他所欠的饭钱抵了,(当初没有开据房屋交易证明)我们在那住了10多年。现在因为那块地皮有开发商要进行开发,在我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屋拆迁了。我们后来去找他要房屋拆迁赔款发生了矛盾,对方找了两个中间人调节,结果对方给了我家3万圆整,我家给他们开据了一个房屋拆迁费的收据。这事本来已经过去两个月啦,但是对方又去派出所以敲诈罪把我妈起诉了,说我妈敲诈他们10万,我妈现在已经在看守所里被拘留4天啦,我i想请懂法律的帮我出个主意,现在能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