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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庭审笔录 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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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范本(转帖)来源:作者:
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
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一姓名等项
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号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晓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长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下面的我就不复制了,你自己去看吧
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庭审笔录
公开或不公开
案由:____________审理:____________
开庭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时______分
开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____________________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庭审记录:
XX 县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审 判 笔 录
案 由: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开庭地点: 一号审判庭, 第 一 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一):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二):请公诉人入席就坐。
(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
候审的人;
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
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⑵不准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⑷不准发言、提问;
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就坐。
(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
审:现在开庭。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 到庭,卸下械具。
审:被告人 ,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被:没有。
审:什么时间出生?
被: 出生。
审:什么民族?
被:X族。
审:什么地方人?
被:XX县人。
审:什么文化?
被: 文化。
审:什么职业?
被: 。
审:家庭住址?
被:住 。
审:被告人 ,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
被:
审:是否被刑事拘留?
被:
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
审:被告人 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 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