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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法发[199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998年3月26日 河北省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8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000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河北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为2000元人民币 各地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 全国: 北京: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上海: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浙江: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2000元; 广东: 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等八个市。 三类地区是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等六个市。 江苏: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抬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0”;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0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巨大:20000元;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80000元
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0万元以上。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15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标准掌握在15000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掌握在9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8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