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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李天一案不同辩护方法判决结果不
著名法学家:李天一案不同辩护方法判决结果不同!律师必看!
(本贴转某论坛,ID十万火急)
第 16 楼 黑缨枪插左 2013/10/27 11:08:45 的原帖:
这年头,雷海军是大律师,姚鲁是著名作家。
李天一得诺贝尔奖,不是没有希望。
转至第20楼第 20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7 11:13:25 的原帖:
第 109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33:38 的原帖: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一下,你说这话,也说明脑袋不好使,比我还脑残。著名作家姚鲁的文章我认真研究过,还真不是你这脑残级能明白的。
转至第110楼第 110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39:21 的原帖:
就你这种脑残级的辩护水平,别说著名作家姚鲁,你连他的徒孙级的水平都不如,懂吗。
转至第111楼第 111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45:05 的原帖:
读著名作家姚鲁的文章,不仅要顶级的法律水平,还要会参悟。著名作家姚鲁的文章充满了玄机,谁悟到,谁就在李天一案中打高水平的官司。我就是领悟了很多,才很有把握把你这种脑残辩护的,像牛刀宰小鸡是的一个一个灭掉
你事后,也就是现在想想,法院的审判,哪一点脱离著名作家姚鲁的分析断定的范围?这只是著名作家姚鲁仅仅根据解密哥的内幕,也就是著名律师李肖霖说的“尽管他依据的案件资料过早,并非是真实的案情”,就分析断定的分毫不差。可想一下,他不是李天一案的律师,不可能看到卷宗材料和证据,就如此神断。你能理解了吗
——————
我给你说清楚点,著名作家姚鲁在几种情况分析中说,“第三种情况,如有足够的证据,则构不成强奸或轮奸罪。”而法院一审判决书,是不是表述过种意思,说辩方说羊处女出台,缺乏证据,就是说要有有效证据,就构不成强奸罪?
转至第119楼第 119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20:17:34 的原帖:
在第三部分 “三 经营者和“买卖”者都不受法律保护”著名作家姚鲁表述了同样的意思说“法院审理案件,就是通过各类主观事实和证据,判断客观事实,而客观事实,有时又必须得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证据不足,就很难判定客观事实;即便人人都明知是客观事实,也无法定案。”
这没有顶级的法律知识和辩护经验的能参悟出来吗
转至第121楼第 121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20:27:34 的原帖:
再给你举个例子,著名作家姚鲁在最后一点说明里说“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不以任何一方口舌之争的暂胜与否为依据的,图一时口舌之快,可能最终会误了孩子;法院的判决,最终依靠的是铁的证据,和你提供的证据或辩护是不是能打动审判官,让审判官从内心认可你的证据或辩护,是客观事实的有力的辩证和说明,尽管可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客观事实,但至少在判决时会从量刑上会给予从轻考虑。”
你现在再看看一审判决书的结果,是不是著名作家姚鲁的判断分毫不差,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著名作家姚鲁说的客观事实,但法院给李天一是从轻量刑的,是法定刑的最低刑。
转至第122楼第 122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20:38:58 的原帖:
这是著名作家法学家姚鲁,就根据一个可能是“原告”方控方透露的对自己最有力的内幕证据,就一篇还充满侠义正义的宏文差点击垮了田参军和羊处女粉丝,要是有辩护职责能阅卷,掌握大量的控方证据和对李天一有力的证据,再稍微做些其他方面的工作,那一审判决书的表述,可能就天翻地覆了
我这样说,没有抬著名作家姚鲁,和抬高自己,贬低都做过代理辩护人同行陈枢、王冉意思,说每人辩护主张思路方法不一样,判决结果不一样,工作方法里大有文章。外行不懂
转至第21楼第 21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7 11:14:46 的原帖:
《著名大律师:著名作家姚鲁对李天一案性质分析》?id=9574743&boardid=1
转至第24楼第 24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7 11:25:56 的原帖:
这个帖子前面还有话,补充一下,使完整:
第 100 楼 jjj2003 2013/10/26 19:04:54 的原帖:
五个男子轮奸一个女子,法院判决书表述非常明白。怎么被“著名作家”越说越糊涂了。已五个男子对一个女子行为的全过程不说明强奸,说明什么?除非拍A片,否则还会有这样的嫖娼?
转至第101楼第 101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12:22 的原帖: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脑袋也比你好使点,你问这问题,也说明你比我脑残,我比你懂法,我代理过案子,当然不能和著名作家比,和你比那你绝对是脑残级。这案子要给我辩护,她羊处女就没戏了,就真不是处女了
转至第103楼第 103 楼 jjj2003 2013/10/26 19:18:40 的原帖:
什么羊处女牛处女,越来越不懂了。而且这跟处女有什么关系?脑残的人善于转移不相干的话题,蒙骗别人。
转至第104楼第 104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19:59 的原帖:
这更说明你比我还脑残了
转至第105楼第 105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6 19:23:30 的原帖:
你不懂。案子在不同代理阶段,辩护思路不一样,会有不同审判结果
正确的辩护思路,再加上顶级的辩护方法,那这个案子判决书就不会这样表示了。懂了吗?不是著名作家说的糊涂,是你脑袋不好使,比我还脑残
再补充一点:
著名作家姚鲁在揭秘李天一案中“三 经营者和“买卖”者都不受法律保护”说“根据‘解密哥’的“内幕”,客观的事实应该属于性交易纠纷的范畴。尽管这样定性,可能没有直接证据,法院断案又主要依靠的是证据。这就是我开头所说的‘李天一等被起诉案件,事实看似简单,其实非常复杂;它涉及到法律、哲学和社会等深层次的问题,它给法院审判出了个难题。’”
从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和庭审后网络爆出的证据材料,确实证明著名作家姚鲁的论断正确,给法院出了难题.
第 36 楼 侠知大者02 2013/10/27 11:15:02 的原帖:
姚鲁?
是干嘛滴?借李天一案,
自封“著名法学家、著名作家、著名神学家、
著名气功师、著名大厨师、著名茶叶蛋、著名撸管子”,
如此反复炒作自己,不好吗?
转至第39楼第 39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7 11:34:39 的原帖:
你真是脑残神马也不懂,不是著名作家姚鲁自己炒作,自己封著名作家著名法学家,著名作家要是想借李天一案炒作,以著名作家姚鲁的名气影响水平,每个阶段都能写出高质量的炒作文章。凭著名作家姚鲁的关系影响力,找几家媒体不难的,你没看姚鲁说吗,根本拒绝任何采访。你说你是不什么也不懂脑残呢,不承认吗
你好好读读著名作家姚鲁揭秘李天一案的文章,是炒作类的文章吗?你连什么是炒作文章,炒作新闻都不懂,你说说你脑残冤吗.
转至第41楼第 41 楼 我要干啥呀 2013/10/28 10:49:01 的原帖:
再补充一个著名作家姚鲁神断的证据,著名作家在揭秘李天一案中“四 几种情况分析中”说:“虽然出台,按百度词条的解释‘指夜店的小姐提供的色情服务,不一定是上门服务,因为现在都是带出去外面的,所以叫出台。’那么,出台费,就自然有约定俗成的含义。但是,语言学和司法都没有对‘出台’、‘出台费’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那么,造成对词语含义的随意解释,并因此而出现纠纷和混乱,则在所难免了。”
果然,著名律师李肖霖在《福尔摩斯探案分析—对李某案的娱乐化分析》中说“但我们可以从南方周末的报道当中看到:“在一份含混不清的证词中,张伟向警方承认,他确曾跟杨女士提出过李某某要给她1000元,但那不是出台费,而是杨当晚的小费。‘我说等会吃饭的时候我去帮你(指杨女士)要1000块,他(指李某某)不给你我给你。’,‘当时觉得李某某肯定给的。因为他有钱,也挺大方的。所以我才这么说。’张伟对警察说。”(见著名律师李肖霖博客)
这里含混不清,就是著名作家姚鲁说的对出台费的“随意解释”
楼主:天天向上EFD 时间:2013-10-29 14:38:04
著名法学家:李天一案不同辩护方法判决结果不同!律师必看
楼主:天天向上EFD 时间:2013-10-29 15:04:29
必看
作者:云梦莲花 时间:2013-10-29 15: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