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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图)

  

  头顶“中国高铁第一人”光环,张曙光身份显赫,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不仅身居要职,还因差点评上中科院院士而名噪一时。

  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年贪腐470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单位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情妇罗某(另案处理)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杨建宇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曙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张曙光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曙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参评院士为名多次索贿

  记者为此采访过多位铁路系统人士,他们表示,身居高位的张曙光,一直努力当“学霸”,以维持其在铁路领域的权威地位。一旦官位加上学术地位,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的发言权就更大。张曙光曾于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均未如愿。张曙光在庭审中曾表示,多笔受贿与参评院士有关。

  张曙光在庭审中供述以参评中科院院士需要用钱为借口,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该款是否用于参评院士?案件宣判后,本案的审判长杨子良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庭审中被告人张曙光供称以参评中科院院士需要用钱为借口,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300万元。经庭审查证,相关人员证实,张曙光以参评中科院院士为由实际收受人民币共计1600万元,其余受贿款不是以参评院士为由收受。

  上述钱款去哪里了?张曙光供称其在参评院士过程中没有向相关人员送过钱,只打算事后送点礼品或营养品。经庭审查证,上述2300万元赃款一部分被张曙光交给其妹夫保存,另一部分被其本人和情妇使用,目前涉案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在案。

责编: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