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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反加盗缘版(11月05) 广州十佳律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德法齐律师团林锡明153 2209 4249 办公电话020 666 34 320 贫困家庭如何得到律师帮忙,德法齐律师团免费咨询和指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广东高院关于确定诈骗案件数额标准问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 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广州市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 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法律连接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 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 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 3.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4.客观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行为人获得利益,被害人受损 四.司法解释关于诈骗罪从严处罚的情形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 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 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在侦查期间请律师的作用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 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等非法侵害,并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六.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来电咨询 153 2209 4249 林锡明 刑事案件中,时间就是命运 我们的理念:崇德尚法 真心真情 我们的原则:真心真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我们相信,我们毎接触一个案子,这个世界就多一个真心真情的故事!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是于1984年创建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2006年 “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表彰、2007年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爱心特别奖、2009年至2011年“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