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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孝涉嫌集资诈骗案

为了不再错杀

我的死刑辩护手记-----杨春孝涉嫌集资诈骗案

 

 


前言:现在杨春孝案正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过程中,我公开发表此文,无意冒犯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和承办人,而是为了不让错杀发生。尽管我不喜欢杨春孝,尽管杨春孝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律师良知让我必须在死刑复核阶段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为之呼吁。如果杨春孝被核准死刑,此文就是一篇司法祭文、一篇无辜冤魂的悼词。


(平时写手记不发表随意乱写养成了很多毛病,

 



1

黑龙江哈尔滨是个很冷的城市。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嵩山路。

 

今天,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打电话过来了,告知我杨春孝涉嫌集资诈骗案二审维持原判。电话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声音,不是主审法官陈文萍打的。好长一段时间联系不上陈法官了,从年前都给陈文萍打电话,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打手机也没有人接,发短信也没有人回。陈文萍法官像消失了。现在,换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打电话过来通知二审结果,让我感觉很突然,也很愤怒:这是草菅人命!和了解内幕的律师通电话,他的话印证了我的部分判断:“这个案件杀一个就够了,没必要杀两个。杨春孝不应该判死刑。判决前,和法院的法官交流,他们说错了就错了吧,让最高法院去改,这样好交代。”这个资深律师最后叹气一声:“黑龙江高院还是有些左”。

 

左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左好像又摸不着看不见。政治上有左右路线之争,历史上的左曾经害死了很多人,左更多地表现为偏激保守和不讲理,有时候和残忍也不分彼此。

 

听到黑龙江高院法官电话通知的第一时间,我的眼前浮现出两个人的面孔:一个是杨春孝;一个是陈文萍。

 

 

2

我是二审介入这个案件的,一审杨春孝和第一号人物焦英霞均被判了死刑。说实在的,当时看到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我内心里是一阵窃喜。这种窃喜就如同打牌的时候,自己突然抓了一把必胜的大牌。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不用看案卷,只看判决书我就能凭直觉判断出来杨春孝不构成死刑,并且,还不是量刑轻重的问题,而是在事实和法律认定上面有根本的错误。我的窃喜是摊上这么一个明显有问题的案件,活该成就我这样一个非著名律师,让自己也感受一把“挽狂澜于既倒,就生死于一线”的成功体验。现在想来,太幼稚了,事实一再证明,司法机关将错就错、一错到底的痼疾,足可以粉碎任何良好的愿望和仅存的信心。


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认定杨春孝的罪行只有两三句话:第一句话说他的身份是集资公司的总裁。第二句说他在集资群众的大会上讲过话、虚假宣传,只有这么一个行为;再一句话就是直接认定自从他加入这家公司之日到案发之日这家公司所有的集资金额就是他集资诈骗的金额。我问:杨春孝只是个打工的,只在集资群众会上讲过一次话,怎么会判死刑?家属回答:据说是当地领导为了平息集资群众上访亲自定的,必须杀两个人,杨春孝在国外联系业务时自称总裁,大家有时候也叫他杨总;还在集资群众的会上讲过话,所以就判了死刑。

 

 

3

办理杨春孝的案件过程中,和杨春孝打交道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杨春孝总有一种方式能够让和他的谈话的人不舒服。我当时介入杨春孝的案件可以说是信心满满,我认真研究了一审中的主要案件材料。归纳了几个问题,然后信心十足的找杨春孝谈话。一开始,我们两个聊得非常投机,杨春孝毕竟帮助焦英霞集团国内国外的跑项目,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口才也很好。说实在的,我一直特别佩服东北人的口才。东北人好像天生的好口才,一说一串,合辙押韵,俏皮生动,个个都是赵本山,内地人一般赶不上趟。谈到最后,杨春孝开始追问我的律师费是多少,合同是怎么签的,还能不能改,能不能少。他真诚的说:“我特别在乎钱。有一次,一个朋友借了我二十万没有还,我大病一场,差点死掉。”这时候,一个看守所的警察一脸坏相的走过来说:“认为贵别和他废话了,律师到处都是”。那语气好像律师和垃圾一样遍地都是,根本不值钱。我一向爱惜羽毛,自持还是受人尊敬的律师,我来和你谈怎么为你二审辩护、救命的大事,你却和我扯律师费是不是高了,买萝卜卖白菜一样兴趣盎然的和我砍价。我还没有受到过这样的侮辱,我站起身就走:“我坐在这里一气陪你说了八个小时,中间连口水都没有喝,你不配合我研究案情,还跟我扯没用的。合同不是和你签的,和你没有谈的必要。北京律师的工作成本比本地律师高,收费当然比本地律师贵。我不辩护了,你爱找谁找谁”。杨春孝立即口气软下来,哀求我明天再来看他,他保证在委托书上签字。


走出看守所,我在哈尔滨零下将近三十度的冰冷空气中,一个人呆了好一会儿,直到把自己冻透了才缓过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