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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分析

【典型案例追踪】

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分析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王朝阳

【案情回放】

2001年6月16日傍晚,村民彭某在没有适航证的情况下,驾驶一条旧帆船搭载同村村民金某及其7岁女儿过河。在帆船就要与水坝相撞时,金某抱着自己的女儿跳水求生。金某被救起,其女儿失踪。金某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法院遂于2003年6月26日宣告其女儿死亡。随后,当地法院认定彭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律师视点】

一、法律证成的理论分析

本案是一起水上交通肇事案,法官审理该案的过程就是法律适用的过程,对于本案得出的“彭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结果是否正当,是一个需要证成的过程,因此法律适用的过程其实就是法律证成的过程。法律证成又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因此本文拟从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角度分析该法院的判决是否是正当的。

如前所说要论证该判决结果是否正当,就必须分析法官在作出该判决时所涉及的因素。法律适用就是将一个规范T适用于一个案件S,得出一个正当的法律效果R,用三段论的图示标示即:T→R,S=T,

S→R。T是大前提法律规范,S是小前提案件事实,R是法律效果,所以要判断一个判决是不是正当的,就需要分析该法律适用的大小前提,而法官确认大小前提的过程就是一个法律解释的过程,法官首先要揭示大前提法律规范如制定法的意义,由于法律文本通常是由日常语言表述的,而日常语言具有模糊性和不周延性,所以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已经不再是最初制定的成文法规范本身,而是法官进行法律解释后的法律规范,最初制定的成文法规范只是法官在确认大前提时的法律渊源。其次,法官需要确认小前提案件事实,法官总是在事后发现案件,所以法官不可能知道真正的案件事实,其所涵摄于大前提之下的案件事实是经过法官运用证据糅杂自己理解的证明事实,所以小前提案件事实也需要进行一个证成的过程。所以按照王夏昊老师的观点,法律适用的过程其实可以表述为:T→N→T’→S→S’→R,其中T是法律渊源,T’代表作为案件裁判的大前提,N代表从法律渊源T到作为案件裁判大前提T’的法律解释过程,S代表案件事实,S’代表作为案件裁判的小前提,R是法律效果,所以从T到R包含着一些列的证成过程。按照阿列克西的观点,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他认为内部证成处理的问题是, 判断是否从为了证立而引述的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也就说决定是否是从它的前提中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推导出来的。外部证成处理的对象是对内部证成所使用的各个前提的证立。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得到下列结论: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 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论规则或规律。因此,内部证成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推论的规则或规律。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前提的证立。当然, 这里所谓的外部证成指的是法律的或法学的外部证成。按照阿列克西的观点,内部证成的意义在于通过内部证成我们能够知道什么时候、什么样的前提需要从外部加以证成,而且由于法律适用过程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嵌套的关系,所以在讨论本案时,我试图以三段论为基本框架,在分析大小前提以及推理规则时用内外部证成的方法分析。

二、本案的法律论证过程

本案的论证过程可以用图表表示如下:

 

T: 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S: 彭某在没有适航证的情况下驾驶破旧船舶载人,因操作不当与大坝相撞,乘客金某之女被宣告死亡

 

 

 

 

 

 


R: 彭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本案的判决即按此三段演绎出的判决结果,但是本案从T到S的推理并不是一个必然的推理,因为T和S之间是断裂的,R并不能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问题在于两点,一是:彭某无适航证驾驶船舶在河面航行运送金某及其女儿是不是交通肇事罪中的违反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金某之女(为简便称之为金乙)的宣告死亡是不是交通肇事罪中的“致人重伤、死亡……”中的死亡。因此要解决这个大小前提之间断裂的问题,我们就必须在加上一些推理链条,而这些新的推理链条本身又涉及到新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问题。因此如上所述,在本案中,直接由T推出S在得出R的规则本身的有效性就是内部证成问题,本案的推理规则是一个演绎推理规则,并且是一个直言的三段论,但是如果演绎推理得出的结果要为真,那么直言命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王夏昊老师的观点,一个有效的直言三段论推论必须正好包含了三个词, 而且每个词在整个推论中都是在同一个意义下被使用的。在一个有效的直言三段论中, 至少要有一个前提中的中词是周延的。在一个有效的直言三段论中,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在结论中也不会是周延的。没有任何拥有否定前提的直言三段论推论是有效的。如果一个有效的直言三段论推论中, 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那么其结论必定是否定的。没有任一个具有特称结论的有效直言三段论推论可以拥有两个全称前提。法律人在法律推理中, 如果违背了上述六个推论规则,那么推论就是无效的。

(一)彭某无适航证驾驶船舶在河面航行运送金某及其女儿是不是交通肇事罪中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