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抢劫罪 >
抢劫罪立案标准及定罪量刑标准广州抢劫罪辩护
更新时间:2013-5-13 9:59:52
类别:刑事咨询
报价:0元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附近公交:地铁体育西路站E出口
举报该信息»收藏该信息»
电子邮箱:GDTSLS001@***.com
QQ交谈 发送消息
详细信息
广州十佳律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德法齐律师团林锡明153 2209 4249 办公室电话020 666 34320
贫困家庭如何得到律师帮忙,德法齐律师团免费咨询和指引!
抢劫罪
一、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二、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是于1984年创建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2006年 “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表彰、
2007年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爱心特别奖、2009年至2011年“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
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来电咨询 153 2209 4249 林锡明
我们的理念:崇德尚法 真心真情
我们的原则:真心真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我们相信,我们毎接触一个案子,这个世界就多一个真心真情的故事!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kuyiso.com看到的,谢谢!
办公商务其他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