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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5日 国家地区   中国» 广西 » 广州

发布人 闫律师 公司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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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嫣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民商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辩护法复合型、专家型律师。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律师会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首先,只有通过会见才能直接了解案情,从细节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节,形成审判阶段轻判、减刑甚至无罪辩护的有力依据。其次,在会见过程中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权利与义务,哪些案件情节对其有利,如何配合律师做好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的工作。最后,会见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传递亲人的信息,坚定犯罪嫌疑人的信念。当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查阅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搜集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及其它材料,由团队律师对证据和材料进行讨论分析,形成一套初步辩护意见,将初步辩护意见提交给相应的检察院,与检察院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在审判前就已经为犯罪嫌疑人打下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基础。

 
    三、审判阶段,律师会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将律师辩护意见与犯罪嫌疑人充分沟通,告知犯罪嫌疑人庭审程序与注意事项,做好与律师在法院审判时配合的具体工作,达到审判结果的最佳效果。法庭审判的调查阶段、辩论阶段、陈词阶段的具体细节都会由团队律师共同讨论和最终敲定,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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