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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律师讲述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荣昌律师讲述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2012-07-31 08:56:50
分类: Java
1、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
2、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
(1)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荣昌律师分析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荣昌律师举例常见的如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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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3)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行为的非法性,即没有非法阻断的理由。有合法依据的行为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杀死不法侵害者、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等。
3、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故意杀人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前者指使用犯罪工具或不使用犯罪工具,以积极的或者攻击性的行为杀害他人,后者则是指以消极的,应当履行某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使他人死。在司法实践中,前者的认定一般不困难,而后者的认定则要复杂得多。荣昌律师分析问题的复杂性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如何认定被告人是否负有防止或阻止死亡发生的义务,另一个是如何认定被告人的不作为与死亡的因果关系。
1、法律上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2、由于行为人的职务或业务而产生的实施其职务或业务上规定的活动的义务。
3、由于行为人实施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义务。
4、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在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就负有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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