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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犯罪成因、特征及对策

浅析青少年犯罪成因、特征及对策

作者:韩中语编辑:凌月仙仙

3、团伙犯罪现象突出。据某市对青少年30件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表明,团伙犯罪有21件,占70%,从14岁到17岁,团伙作案比例与年龄增长成反比,其中14岁以下的少年作案结伙率为100%。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对于青少年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相互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二是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到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不得不转向社会。他们中的人多为“哥儿们义气”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做文身标记,排位分,喝血酒,有预谋地进行团伙犯罪.这些犯罪团伙相对稳定,他们多是臭味相投,有一定的组织形式,首犯和从犯比较明确,有的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十分猖獗,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远远超过了单个或一般的共同犯罪。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
在发展趋势上,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女性化”、“恶性化”和“智能化”。例如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一案,四名案犯全部为未成年人,其中包括一名女性;在作案手段上,采用夜间作案,汽油焚烧,堵门等较为复杂的手段,造成当场死亡25人的极其严重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的这种趋势与当今青年身心发育提早,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以及工业化,市场化程度的迅速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青少年犯罪成因综合分析
前面说过,青少年的年龄和身心状况决定着他们的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即青少年本身的各种条件决定他们生活的外部条件。但是应当注意的是,除了前面列举的经济水平、社会地位等个性条件外,还有其相应的共性条件,例如社会文化环境、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等。这里所说的共性条件是一个时空概念,即一定时空条件下人们所共同面临的外部环境;而个性条件则是指在某一特点人群内部普遍存在的外部环境,如前面所说的经济水平薄弱,社会地位低下等只普遍存在于青少年群众当中。为什么同处在一种共性条件下,青少年人群的犯罪率会远高于其他人群呢?其实答案已经很明显了,这就如同在一个教室上课,为什么有的学生成绩好,有的学生成绩差一样,原因不在共性条件上。同样的外部条件作用在不同的个体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十年动乱期间,整个社会环境恶化,很多人对打、砸、抢等犯罪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社会环境良好,出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治安盛世景象。同时,这两种情况也表明:再好的外部环境,也有人犯罪;再恶劣的外部环境,也有人不犯罪。这进一步说明了内在动因的决定作用。因此,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特殊的个性条件,换句话说,青少年犯罪率高的原因正是青少年自身的内在特点所导致的。
以往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往往过分强调对外部环境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共性条件的改良,如清除精神垃圾,净化文化市场;加强廉政建设等。这些方法可以对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要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和较长的时间。我认为这种办法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我们应当从根本入手,正本清源,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尽可能改善青少年群体存在的那些不利因素,解决或缓和青少年的身心矛盾,对于年龄、阅历等不能改变的因素要通过强化心理教育,改善知识结构等办法加以弥补和改善,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
  
四、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要解决好青少年犯罪问题包括青少年团伙犯罪,首先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当作大事来抓。当前要针对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现象严重,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法制观念有所淡化的现状,拿出解决办法,要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气候,另外对现已存在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的,就由哪个部门解决。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三)、社会预防
1、公安机关应做好以下工作:(1)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的力度,特别是对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盗窃,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工具、猎枪从而非法牟利的人要严厉打击。(2)会同综合治理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活动,对于引诱未成年人嫖娼的卖淫妇女要从重打击。对抢中小学生钱财、欺负小同学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3)要配合学校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安排法制课程,搞好专题教育。
2、文化出版部门、广播电视部门,一方面要和公安等部门一道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铲除“毒源”;另一方面在引进外来书刊和影视作品中也要采取慎重态度。对虽然有进步意义但渲染色情、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要坚决杜绝,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要注重社会效益。
3、教育部门和所属中小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德育放在首位,德、智、体全面发展,解决好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功课过重的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武装青少年的头脑。(2)对中小学生存在的问题不能采取停课、推向社会的不负责任的办法,坚决制止以罚代教。学生之间发生较大的问题,如把人打伤要通过法制和学生家长来解决,决不允许发生学生自己找钱解决的这种渎职行为。(3)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抓智育的同时,规范德育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与智育一并考核验收,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或只重智不重德的错误育人倾向。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使学生无论是在学校内还是在学校外,始终处于一种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讲道德、守纪律的氛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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