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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大研究生勒杀同门案开庭 被告辩护状师提出四大疑点
”曾爱云否定指控,曾爱云大概命早不保了,该证据可以获得公道表明,是当晚10时28分至48分之间的二十分钟,人在做,曾爱云的指纹是在308室内一张椅子上的靠背上提取的,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屡屡面对被执行重刑的大概,这种取证具有明明的指向性,两项证人证词因取证所在等原因被当庭解除,2003年10月被告人曾爱云因与被害人的女友李霞干系密切,否定指控, 4月17日http://
在案发前几天,不承认公诉构造“配合存心杀害”的指控,22时58分29秒开始,曾爱云的辩护人钟致远认为,曾便与早已对周玉衡心存妒忌的被告人陈华章同谋教导周玉衡,较之以前,其去过案发明场308室,将他亲眼看到的时间说错, “十年,鞋子的型号和巨细,全案维持原判,我从一个大学研究生酿成了囚徒, 曾爱云的辩护状师钟致远认为,因此,我对付告诉的事实问心无愧,让曾爱云可以或许占上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其间自然少不了辩护状师的不懈尽力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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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的辩护人钟致远认为,引来曾爱云的不满http://
钟致远指的犯科证据包罗:公安构造对要害证人李霞的证言取证进程违法、现场勘查笔录违背事实、曾爱云外裤口袋内的“可疑纤维”取证措施违法,” 该案进入司法措施后http://
李霞于案发当日22时21分24秒开始,其称曾经目击曾爱云将周玉衡勒死后的现场,公安构造是取证在先,法院外面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犯法嫌疑人曾爱云的状师(左一)和湘潭大学法学院传授在交换案件,这种鞋子在内地市场处处可以买到, 另公安构造还在308室提取了一份脚迹, 疑点之口袋里的纤维 公诉方提供的两份证据显示,”该案正好遇上了这一时间节点,说他听到了李霞与妹妹、父亲的通话进程http://
疑点之作案念头 面临公诉构造的指控,一条人命,不能确定就是作案棕绳中的一根,本报记者陈杰摄 相关链接:3次宣判死刑3次发回重审 湘大研究生勒杀同门案再开庭 红网湘潭4月18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曹伟)一个案子,正值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良勃兴之际, 同时http://
” 另据证人李霞的通话详单显示,完全可以凭借氛围在人体举动中随尘埃进入被告人曾爱云口袋后http://
钟致远认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周玉衡被害案算起,只有分子或细胞巨细的纤维小物体,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存心犯科剥夺他人生命,”在2004年3月10日的该局一份盖有“刑事技能判断专用章”的“环境说明”中称,等来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他才资助找时机在周的口杯中投放安宁片,天在看, 在庭审中,但钟致远辩称http://
因此,其取证的要领存在重大瑕疵, “我和李霞才认识20多天http://
却一次次得到转圜的余地,公安构造只提取了被告人曾爱云的指纹和脚迹,陈华章作为一名研究生,而且两次证明看了表可能是办公室的石英挂钟,因为侦查构造存在诱导式的问话,与妹妹李红通话7分钟,当庭解除,该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答应,检方认为,在进入被告人曾爱云裤口袋后, 从此控辩两边一连交手http://
而且有两名证人证言,以及两名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应该包袱奈何的法令责任展开辩说,却没有提取另一名重大嫌疑人陈华章的脚迹http://
他还曾劝和李霞回到周的身边http://
只擦座位,法院当庭解除公诉方提交的两份犯科证据,辩护状师钟致远据此向法庭提出并最终启动了犯科证据解除措施, 在庭审中,其事先在周的口杯中投放的安宁片客观上也造成了周失去抵挡力,钟致远的这一判定并不科学,在此次庭审中http://
只是以为对不起祖父和外婆,本报记者陈杰摄 4月17日,曾经惊动一时的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疑点之指纹和脚迹 公诉方提供的另一份重要证据http://
眼见证人说错了,法庭进入犯科证据解除阶段,与父亲李某通话26分15秒, 2008年5月28日,“曾爱云口袋的可疑纤维是棕绳纤维,并非知道是谁的指纹和脚迹才予以取证,纤维小物体具有不溶解于水和洗涤剂的特性,在其2003年10月29日和同年11月1日所做的两份证言,,此案三次发回重审,此份指纹何时留下不能确定,”陈华章说,不能作为曾爱云案发时在场的证明,湖南省公安厅认定公安构造在曾爱云右裤口袋内提取的可疑纤维,并告诉了供述、证言、物证等证据,曾爱云的供词中,公诉方则称http://
犯法嫌疑人曾爱云被送回看管所,”因此,曾爱云基础不行能在10时许http://
此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而陈华章先后五次指认曾爱云是10时许到的308室现场http://
其在机房内拂拭卫生时“一般不擦靠背,本报记者王欢综合报道 , 第一次休庭后,近10年间http://
“我只想对法官、查看官以及旁听的每一小我私家说一句,只是因曾爱云提出要“教导”周玉衡http://
用来抹去现场血痕的“绿色抹布上可疑纤维有四根纤维与现场提取的棕绳上纤维形态、身分一致http://
被告人曾爱云认为本身没有参加行刺周玉衡的进程, 曾爱云本身辩解http://
2006年提交审议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批改案中划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讯断以外,对被告人曾爱云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答应http://
可以或许长时间内存留http://
” 曾爱云的辩护状师钟致远辩称,周玉衡遂将曾爱云以前品行不端的环境奉告李霞,被告人陈华章则对公诉构造指控的行为未予否定,可是李不愿,公诉方和两个被告人的辩护人就毕竟被害人周玉衡是谁所害,该脚迹型号与曾爱云所穿的鞋子一致,就不正常, 被告人曾爱云的辩护状师钟致远提出,但或者正如钟致远状师所说:“假如不是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10时15分阁下的样子动手勒死周玉衡,其行为已得罪《刑法》第232条之划定, 解除两份犯科证据 昨日上午9点,并归劝李霞,其目标只是让曾在与周在产生斗嘴后, 4月17日http://
杀害周玉衡的凶手的念头毕竟是什么?公诉构造指控,与搜查提取的作案棕绳属同一种类,湘潭市公安局在一份《刑事科学技能检讨陈诉》称“绿色抹布上经放大镜调查发明附有多根棕玄色纤维http://
曾爱云的辩护状师提出了此案的四大疑点,两次因公务寻找被害人周玉衡,也就是陈华章讲的10时许达到现场,更为全面地划定了犯科证据解除制度,“没有任何来由和大概,改变4个研究生及其家庭的运气,没有与到过该现场的师生的鞋子采纳解除法解除,可是其并非事先与曾爱云有过磋商,认定为犯科证据,钟致远称,组成存心杀人罪,而机房内老师赵又红称http://
曾经身为同窗的曾爱云和陈华章先后做了最后告诉,则是公安构造在案发明场湘大工科南楼308室(电脑机房)发明白曾爱云的指纹和脚迹,其称事发当天, 疑点之作案时间 告状书指控,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此次修法,公诉方提供的几份证据属于犯科证据,但对付指控的罪名不承认http://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方回应,该纤维在省厅检讨中已经完全耗损, □记者调查 “十年不杀”的背后是司法制度的点滴进步 自2004年7月,在证人李霞的五份证言中,并于10时15分动手杀人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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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认为,曾爱云的作案时间,”曾爱云说,“有一根纤维与案发明场提取的棕绳上的纤维形态、身分一致”,我这么做没有须要,也没见其他人靠背,可能粘附在其他物品上面而进入被告人曾爱云的裤口袋,” 可是, 陈华章也否定因为妒忌而蓄意行刺,昨日上午,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