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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被控“盗窃罪”无罪辩护案

作者:  时间:2011-07-29  浏览量 0  评论      

【案情简介】:被告人C某被控“盗窃罪”一案,本人接受其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控方两次补充侦查,延期审理两次,经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一次,经省高院批准延长审限一个月。

【辩护要旨】:辩护人提出该案取证程序违法、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了无罪辩护,并申请启动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最终被告人虽被判有罪,但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质证意见,排除了几份被告人的口供,该案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特别是去年下发的两个证据规定,对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也透露出我国长期奉行的刑事办案指导思想发生了重大突破,体现了制约高于配合,质量重于数量,严防冤假错案等刑事诉讼理念。

程序先于权利,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