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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共犯的认定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什么是数罪并罚?
一、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
盗窃罪共犯的认定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盗窃罪共犯的认定贪污罪共犯分几种,贪污罪共犯如何量刑?
刑法第382条和第383条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原则均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382条第3款还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旨的共同犯罪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但是,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目前刑法理论界众说纷纭,尚未定论,司法实际部门也有待司法解释和理论指导。笔者拟就这方面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贪污罪的共同犯罪人分几种贪污罪属身份犯,即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详细
盗窃罪共犯的认定共犯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实践中,共犯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如何承担刑事责任?请看下文。犯罪形态就是指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共犯中的犯罪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在简单共犯(共同实行犯罪)的场合1.按照“一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理,一人犯罪既遂的,共犯整体既遂。
也就是说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其中一人犯罪既遂了,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的 罪责。也就是说“一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最基本点是共犯人对共犯的结果负共同责任,其中包括对法益侵害结果负共同责任,而既遂实质就是对法益造成侵言,所以共同责任首先就是对既遂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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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认定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犯罪既遂的认定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1、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
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2、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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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认定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负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测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院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