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重庆运输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辩护

被告人周某某,男,1970年6月20日生,重庆市人,汉族,小学文化,无业。

案情回放:被告人周某某与同案被告邓某某一起带着冰毒从重庆市某县来到主城区找他们事先联系好的另一名被告袁某某,他们在袁某某事先订好的酒店见面,邓某某拿出冰毒交给袁,袁拿出工具,三人共同吸食毒品,后公安机关搜查将几名被告抓获。

智豪刑事律师网接受被告人之一的周某某委托,为其做辩护,在周某某等三人被逮捕以后,公安机关以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移送检察院,检察机关同样以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诉讼。本所指派律师会见被告人周某某后,就运输毒品罪这一罪名展开辩护,向法庭提出了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辩护意见,并给力了证据和法律依据,经辩护,最终周某某只被指控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并只获得了管制的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