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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间

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间

拘传: 不超过12小时
取保侯审:不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不超过06个月
拘留: 不超过10天,可延长到14天,对流窜案,结伙案等不超过37天
逮捕: 没规定,一般逮捕后24小时内要审问,24小时内要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

准备工作有:
发送起诉状副本:5天
通知开庭的地点:3天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时间是:10天
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时间是: 5天,还可在5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审的审判期限是:1个月,可延长到1个半月,对流串、结伙作案和集团作案的还可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