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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故意伤害罪律师辩护律师,故意伤害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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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450371406,QQ:1203370281。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可以或者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有: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 对于教唆犯没有犯被教唆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的程序。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金牌状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邹律师(第一律师团队 金牌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中国顶尖着名政法院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众多各式各类刑事案件。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近20年执业经验。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媒体采访。是刑事案件代理律师的不二人选! 联系电话:13450371406,QQ:1203370281总部联系地址:中国广州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底层光大银行)11层1102 房 (附近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天河立交;3.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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