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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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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作者:林森 时间:2011-03-28 浏览量 286 评论 1
【辨析】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是过失的,区分的关键在于: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结果是由故意伤害行为所致。而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是一般行为所致。因此,应当根据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故意伤害行为对上述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加以区分。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推人一把或者打人一拳,他人倒地因头部磕在石块或者其他硬物上而导致死亡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推人或者打人是故意的,就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因为推人或者打人虽然是故意的,但并未构成伤害,因而应以过失致人死亡论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为随意性,没有预料到推到被害人会导致其死亡,所以,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旁边没有石块、坑洼等等容易使人受伤的环境,而在上面那个例子中,张某的出拳击打被害人李某面部,注意,这里张某是用拳击打李某的面部是有一定力度的,不然,李某不会仰面摔倒,说明其是有伤害故意的,因为他一拳下去没有把握一定把对方打个鼻青脸肿,很可能造成对方的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张某当然要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