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盗窃罪 >
[转载]2013年河北省盗窃罪量刑新标准
原文地址:2013年河北省盗窃罪量刑新标准作者:slm律师
冀高法发[2013]12号
盗窃罪
数额较大为2000元以上60000万元以下
数额巨大为60000元以上40万元以下
数额特别巨大为40万元以上
2013年7月8号
河北省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
冀高法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
通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第8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商一致,并分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确定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为: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
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公安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冀高法1998第4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