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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团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青州”建设,山东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日前组织了公、检、法有关部门的调研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小组,对全市在押的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为了多角度、尽可能翔实地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和相关性事实进行调查,调研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问卷分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押前职业、住所地、婚姻状况、学历、家庭出身)、犯罪情况(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对后果认识、悔改表现、犯罪动机、心理)、在押人员与犯罪的事项调查(农村青年在城里有无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网情况、有无烟酒嗜好、是否有过犯罪史、是否受过处罚,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辍学及辍学原因)等。为更真实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们最后借鉴外国的犯罪学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多选项,内容为:家庭的其他成员是罪犯,或者行为品德不端以及酒精中毒;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死亡、离婚或者被遗弃;父母愚昧无知或者是知觉上有缺陷以及因病不能管教;父母态度专横、偏爱过度或者过分干涉,或者是严厉、放任、嫉妒,家庭居住条件过紧张并与同居亲友不和者;失业、工资收 入低,以及在共同劳动中受到经济压迫等,以期能了解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为犯罪预防提供有效依据。这次问卷内容分别征求了公安、检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查阅了部分相关资料,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普遍认为这次调查是可行的。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调查 一、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 对青少年犯罪,国内权威观点认为:青少年犯罪率高,犯罪性质日趋严重,犯罪类型复杂性和犯罪动机恶劣性;团伙犯罪突发;中小学生流失犯罪不断增多,犯罪向低龄化发展;女青少年犯罪人数激增;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等。从调查结果来看,这些特点在我市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全市青少年(指14岁至25岁)犯罪人员为84人,占全部在押人犯178人的47.2%,其中男性82人,占犯罪青少年的97.6%,女性2人,占犯罪青少年的2.4%。从市检察院批捕部门提供的数字看,2001年该院批准逮捕未成年(指14岁至18岁)犯罪嫌疑人12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3.8%;2002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8.9%;2003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11.9%;2004年1至6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12%。 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现象还比较突出,且呈现递增趋势。但我们必须承认,青少年犯罪并不象有些资料所介绍的那样严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只占全部人数的47.2%,与有关资料介绍的50%左右是相符的。其实青少年犯罪在全世界都是个问题,犯罪学者乌尔金斯曾说“现代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青少年是犯罪的一代”。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二、抢劫等暴力犯罪频发,盗窃等侵财犯罪居高不下 表一 罪名 人数 比例 抢劫 43 55% 盗窃 22 28% 伤害 4 5% 销售赃物 2 2.6% 交通肇事 2 2.6% 强奸 2 2.6% 容留妇女卖淫 1 1.3% 寻衅滋事 1 1.3% 抢夺 1 1.3% 诈骗 1 1.3% 淫秽表演 1 1.3% (注:本表因部分被调查人犯数罪略有重合) 东方法眼原创,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