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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对方轻伤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你好,问个问题:
前几天我一邻居(男性)与我老婆为小事发生口角,此邻居动手打了我老婆,我下班回来后去邻居家了解此事。又与他发生争执,邻居操起菜刀砍我,(已有轻微刀刃划伤)。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我顺手拿起一块板砖自卫,打伤了对方,事后被法医签定为轻伤(耳后骨折)药费共计花了9000。事后我家人主动带上礼物探望,想与对方私下调解。并愿医药费营养及误工损失,但对方却狮子大开口/
我想知道的是轻伤 法律是否充许自行调解?
赔偿是否有标准?
如果调解不成,我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致对方轻伤我算正当防卫吗?量刑上会被判多长时间?
我现在回去投案算自首吗?不自首会被网上追逃吗?
感谢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