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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名模”陈明月犯交通肇事罪 被判4年6个月
昨天,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陈明月交通肇事一案,并当庭宣告判决,曾活跃在电视节目《爱情连连看》的台州“名模”陈明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根据证人证言和公安出示的到案经过,可以证实陈明月主动投案。法庭认定了陈明月的自首情节。
法院认为,陈明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追尾碰撞前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而且,陈明月交通肇事后逃逸,虽构成自首,但有醉酒驾车等酌定从重情节,不予从宽处罚。但鉴于陈明月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明月的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通讯员葛东方 赵云 记者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