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敲诈勒索罪 >
【恐吓罪】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推荐阅读: 恐吓罪 敲诈勒索罪
【恐吓罪】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四)本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两者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1)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2)在犯罪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
【相关知识】
★借维权之名强索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案例 1999年2月9日,两名顾客在某县冷饮个体户王某的摊位商购买冰淇淋时,发现其中一支冰淇淋上粘有一块拖布布头,要求退换。王某给其退换后,便把带有拖布布头的冰淇淋冷藏起来。3月8日,王某给生产冰淇淋的厂家某食品公司写了一封索赔信。信中写道:我的要求是向贵公司索赔 50万元人民币,并由贵公司指派一名经理在1999年3月12日前将现金送来,交到我手。否则,苦水只能由贵公司自己享用。同时还写道:在3.15前争取与贵公司私了,若私了不成,再通过3.15或其它途径解决,也算我仁至义尽了。
3月12日,王某与某食品公司总经理邹某当面进行了一小时的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王某坚持说不能少于288888元,少一分也不行。当时在场的公安人员以涉嫌敲诈勒索。当即将其拘留。随后某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评析 王某的行为是违法的,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超出了合法维权的范畴,具有直接故意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王某经销食品公司的冰淇淋上粘有拖布布头,给王某造成损害,王某可以依据民商法的规定向食品公司依法索赔。王某十分清楚依法索赔不可能获得数十万的赔偿,然而却要求食品公司赔偿50万元,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这种财产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超出了合法的范围即为非法索赔,所以王某的动机不是索取合法的赔偿,在主观方面已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直接故意。
★恐吓罪的认定标准
中顾网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修订条文第 352条(毁损罪)增列: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 性之资料,或谩骂 、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全文
【相关链接】
◆一对中国怨偶女方告男方恐吓
一对中国怨偶女方告男方恐吓
一对中国怨偶,两年前由家事法庭打官司打到高庭,遭高庭驳回上诉后,又因男方不满女方取回个人物件时的敲门方式,再回初庭对簿公堂。男方起诉女方锥敲木门,女方反告男方恐吓。
初庭法官黄炳鸿经3天聆审后,昨天以证据不足判男方败诉,至于女方的反诉,今天开审。
电脑工程师桂业冲(53岁)起诉前妻钟慧珍(48岁,教师)前年9月17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在勿洛南3道第47座15楼组屋用锥子猛敲木门,抵触杂项法律(公共秩序与骚扰)。如果罪名成立,答辩人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钟慧珍否认有罪,反控前夫对她怒目相视和恐吓,抵触刑事法典第506节刑事恐吓罪。如果指控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桂业冲在起诉前妻的审讯中供证说,当天清晨他正在酣睡,被猛烈敲门声惊醒,起床开门,原来是前妻敲门,她手上拿着锥子。他问对方上门的目的,她却说要取回东西,但又没说清楚,转身离去。由于桂业冲在门外装置摄像机,因此把钟慧珍的一举一动拍下来,并呈堂作为证据。
这对男女曾在前年3月在家事法庭互相控告,申请家庭保护令,禁止对方进两人联名购买的组屋,但法庭聆讯后驳回他们的申请。
同年5月,桂业冲向高庭上诉,要求推翻家事法庭裁决遭驳回。
桂业冲在高庭驳回申请后,再在初庭第二回起诉前妻引法律问题,就是曾在初庭和高庭聆审过的案件是否可再回初庭听审。代表女方的库玛律师认为是抵触宪法第11条,即同个被告和同个案情,在法律程序结束后不得重审。但代表男方的汪信德律师则认为不会抵触宪法,因宪法第11条所指是有关发出逮捕令的刑事案件,而非私人传票案件。 》》全文
◆男子冒充中纪委发短信恐吓交通厅副厅长
57岁的陈明宪从来都没如此气愤,他边拨打电话,边不停地说,“谁会无聊无耻到开这样的玩笑?!”对方手机关机。连拨几次,仍是关机。陈明宪只好跟对方回短信,“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如果你有本事,就到我的办公室来,要么我们去湖南省纪委!”
究竟是什么,让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我国著名桥梁专家陈明宪如此气愤?
夜里收到恐吓短信息
1月21日晚8点,陈明宪正躺在沙发上睡觉。手机突然传来短消息铃音,把他惊醒。他看着短消息,忍不住皱起眉头。
“尊敬的陈副厅长,您好,我是中纪委五室的,受朋友之托有几件事情给您通报一下,请斟办!我们掌握了您在长沙湘江北桥、铜陵大桥、湖南路桥总经理期间的事情……”
陈明宪立即回电话,然而对方关机。他只好回一条短信。家人对他说,也许是朋友在玩恶作剧。陈明宪想来想去,没有这样的朋友会开这种玩笑啊。
当时,正是吉茶(吉首至茶峒)高速公路项目矮寨特大悬索桥招标进入关键时刻。
“矮寨特大悬索桥,净高320米,为当今世界第一;长度1100多米,为世界第二。工程共有5个公司参与了竞标,竞争比较激烈。”陈明宪昨天下午告诉记者。
1月22日,陈明宪就将此事告诉了工程招标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1月24日下午,他又收到了同样的短消息。“陈副厅长,上次所讲的事,请赶紧兑现。请安排湖南路桥:矮寨大桥的事就不要跟别人争了。如果明天还没有安排好,你所有的材料会相继出现在省纪委和中纪委的桌面上,贵公子也会有所麻烦。”
此时已完全排除了开玩笑的可能,发信人带着明显目的性。陈明宪将手机信息交到了湖南省纪委,同时向警方报案。
原系某竞标对手指使
很快得出结论,中纪委五室没有人使用过那个手机号码。
长沙警方查明,发信者使用的是上海的神州行手机卡。最后锁定的嫌疑人叫任小朋,系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财务部员工,28岁,江苏人。
据介绍,此次竞标矮寨特大悬索桥工程的公司中,湖南路桥是最有实力的企业之一。任小朋向警方交代,他是受参与此次竞标的某公司相关人员的指使,而发恐吓短信,目的是让湖南路桥退出竞标。 》》全文
◆小贩恐吓记者罪成罚款二千
香港媒体一名记者今年1月在采访流动快餐车的时后,遭两名男性小贩恐吓及逼近拦阻,事件报警处理,两名小贩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案件昨天在法院审讯,裁定次被告刑事恐吓罪成判罚款2000元,首被告则因证据不足获释。
首被告林某47岁与43岁的次被告弟弟,被控今年1月27日威胁男事主记者冯某,使他人身遭受损害与惊吓。男事主冯诚泉昨天在庭上供称,事发早上8时半前往采访,见有一辆轻型货车改装成的流动快餐车正在营业,并有不少巿民排队购买食物,两名被告则分站街角“把风”。事主欲举机拍照时,遭次被告发现并上前逼近查问:“拍什么?”其后被逼到墙角。无奈中,事主致电上司求助,两名被告见状自行离开,但是次被告突转身用手机指事主恐吓:“你记住,我已经拍下你的照片”,事件最后报警处理。 》》全文
相关阅读
【恐吓罪】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
有关恐吓罪的相关纠纷汇总
恐吓罪要判多少年?
什么是恐吓罪?
入室抢劫伤人如何判刑?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恐吓罪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