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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抢劫罪辩护律师解读抢劫罪

广西南宁抢劫罪辩护律师解读:
一、抢劫罪的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温馨提示: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1、本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加于被害人,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是将人掳走限制其自由后,以杀害、重伤或者长期禁闭被害人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家属或有关人员,迫使其在一定期限交出财物或提出非法要求,即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2、本罪与非罪的区别:由于抢劫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的严重犯罪,所以法律对抢劫财物的数额、情节没有作出限定,但这不意味着在认定抢劫罪时不需要考虑抢劫的数额、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践中,对于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就不应以抢劫罪论处。
    四、法定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